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)解读

2019-07-07 18:34:00
第十八号员工
原创
655
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和电子商务在食品行业的普及,食品安全在网购中的重要性正在逐步增强。国家也将加强在网络食品安全方面的要求,对食品安全法进行新一轮的修订,并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。

食品安全法将决定淘宝卖家是否可以继续正常经营,本次修订涉及:食品行业和母婴行业(婴幼儿奶粉、食品、保健品)

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)》。现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)》在中国人大网公布,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。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(www.npc.gov.cn)提出意见,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(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,邮编:100805。信封上请注明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)。意见征集截止日期:2014年7月31日。


如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)
针对化州橘红企业近期相关的qs食品生产许可等问题,摘除其中我们比较关注的,产品包装是否可以打上药效、止咳化痰等内容呢:

4)对散装已经预包装食品的商品信息标签做出了明确的要求。(第52条、第53条),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上明确要求不得含有虚假、夸大的内容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生产者对标签、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。(第61条)对进口商品的中文标签也做明确的要求。(第92条)

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可以不取得本法规定食品生产、流通、餐饮许可证

新增了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要求。要求平台审核所有卖家的许可证,并及时制止平台发现的违法行为,如果没有做到的,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。对于消费者通过平台购买食品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。如果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,由平台赔偿。平台赔偿后,有权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追偿。(第73条)

橘万家,你身边的化橘红专家!欢迎免费咨询
微信: juhongcn

客服
有问题可以微信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