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

【好消息!全省175万小微企业将减免税46亿元】
省国税局透露,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,我省月销售额2万-3万元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,将可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。据悉,全省将有175.51万户小微企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,受惠税额将达到46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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